弃挣扎了。
内心深处,黄粱的确想会会这个如雷贯耳的唐尼。
享受了8个小时的舒适航程,他和
张芷晴与另一名男人——他自我介绍说是一名独立记者兼传记作家——被机场被唐尼派来的车接上,赶往唐尼建筑在索菲亚断崖的别墅。
说起那名通行的男人,黄粱不禁对他心生好奇。这个人的年纪和他差不多大,三十出头的样子。他留着长发和胡须,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大,在脑后胡乱扎了个发髻。衣着有些不修边幅,松松垮垮的西服,脚上穿了一双并不配套的运动鞋。他的行李只有一个脏兮兮的双肩背包。
虽然他看上去邋遢懒散,表情阴郁,但是黄粱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坏。或许是爱书之人的通病吧,当看到陌生人捧着一本书认真阅读的时候,黄粱总是会对这人生出莫名的好感。他被张芷晴搀扶着走进唐尼的私人飞机的时候,男人就正在目不转睛的看书。黄粱下意识的瞥了一眼书名,是《尤利西斯》。
胡思乱想间,远处那小砖块一般的建筑已经填满了视野的全部。司机减慢了车速,最终轮胎静止,车辆稳稳的停在了这栋灰色的现代风格建筑的正门前。
在张芷晴的搀扶下,黄粱略显狼狈的下了车。他一手拄着手杖,一手注视着站在正门前的英俊男人,这个男人的脸不久之前刚刚填满了《时代》杂志的封面。
杂志封面上的唐尼极具魅力,拥有着让好莱坞男星黯然失色的英俊帅气。但是见到他本人之后,黄粱多少有些失望。这个传说中的人的确有着他个性鲜明的魅力,但活生生的他却失去了魔力。
唐尼很帅,他成熟稳重,但却并不让人感到拘束。他其实异常年轻,年龄比王建仁还要小一岁,几个月前刚刚过了三十六周岁的生日。那张光滑的像是水蜜桃一般的脸颊上,是只能在年轻人
身上才能看到的充满梦想与自信的明亮眼神,对知识的渴求、对未知的无所畏惧,在这双如星辰大海般璀璨的眼眸中绽放。
第一眼看到唐尼的照片时,黄粱就认定这人一定有外国血统,毕竟他和年轻时的基努里维斯高度相似!
“芷晴师妹,早上好。”
“早上好,师哥。”张芷晴微笑着说道,“对哦,有时差诶。”
“吃饭早饭后好好睡一会儿,倒倒时差。”唐尼把目光转到黄粱的身上,他主动伸出手,“您一定就是黄粱先生吧,果然如师妹说的一样,一表人才。”
握住唐尼的手,黄粱微微一笑:“久闻大名,唐先生,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“我也是,您能光临我的寒舍,这对我意味着很多。”松开黄粱的手,唐尼走向自称是传记记者的男人身旁,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,“马特,你的背包中肯定还带着纸质书,对吗?”
“抱歉,我是故意的。”
唐尼哈哈大笑,轻轻给了马特胸口一拳:“等你完成工作后,我一定要我鞋尖亲吻你的屁股!”
黄粱略显尴尬的笑声问张芷晴:“带纸质书真的会让唐尼不高兴吗?”
张芷晴瞥了他一眼:“你该不会是没听我劝吧?”
黄粱没吭声。
翻了个白眼,张芷晴抿嘴说道:“都再三叮嘱过你了,前往不能把纸张带进唐尼师哥的家,他特别讨厌这一点。”
“我以为不是什么大事”
“就是大事!总之你最好别当着他的面看书,本来人家就没邀请你”
“是你硬拽我来的,我还不想来呢!”
“你们俩说什么悄悄话呢?”
“没、没什么!黄粱他他拉肚!”
“啊?啊对,我肚子疼”黄粱配合的立刻捂住肚子。